微贷(杭州)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及千微(杭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贷网”。微贷网于2020年4月5日14点将我的“川A-L95R2”凯迪拉克XTS机动车从成都市金牛区群星路122号群星灿烂酒店停车场在未通过我本人允许的情况下利用贷款时留下的备用汽车钥匙单方面把车开走,同时在原停车处留下了一张“收车告知书”。此后,我根据收车告知书上提供的电话号码(13317776387广西钦州、18178744402广西桂林)进行了多次拨打均无人接听。本人声明:1.从2020年4月5日14点过后起,由于微贷网单方面把车开走,此后发生的一切交通违章和交通事故均与我无关;2. 本人愿意将“川A-L95R2”凯迪拉克轿车冲抵所欠微贷网未还贷款余额部分。3.由于微贷网当初业务经理已经离开原工作岗位,新的业务方式无法取得。“收车告知书”上的电话号码又无人接听。因此,在本声明通过网络渠道发出后7个日历天内若微贷网不及时联系本人(本人联系电话:173 5860 3985),本人就视为微贷网已经默认同意此还款方案。4.本声明发出的同时,已在成都市机动车交管所登记备案。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李荣
2020年4月7日